福建恒一发展集团 -ag尊龙凯时app

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4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116次     【字体:    】

受委托,于202012210时在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举行拍卖会:①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南一村8101单元(90.4㎡),参考7000/月,3租赁权,保证金3万元。②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南一村8202单元(76.9㎡)及附属间(7.56,参考2500/月,3租赁权,保证金5000元。有意者应于20201211700前自行将保证金入指定帐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并携带有效证件及存款回执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看样时间:202011314日。报名时间至:202012117点止。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三楼。ag尊龙凯时app的联系方式:0591-87871390/87751171



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91231




租赁方案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茶园小区环南一村8座101单元

2.计租面积:90.4平方米;

3.租赁物现状:出租。

二、租赁目的、租金用途、租期、租金收缴办法等

1.租赁目的:通过对本标的物的招租,提高固定资产的运营收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单位收入;

2.租赁底价及确定依据:经市场调查,综合各方面因素,以7000/月为租金底价(含税)

3.租金递增率: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4.租赁用途:属商品房,可用于住宅及商业用途

5.租赁期限: 3年 免租期: 

6.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进行,当月租金于每月5日前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最后月租金的贰倍

7.竞价方式:按相关规定,委托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承租方资格条件

合法存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该房属商品房,原先即作商业用途出租。如承租方需要重新装修装饰,应与出租方和小区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装修方案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能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

4.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需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关水电和物业管理等事宜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另签协议,并按约定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应费用

6.承租方应严格履行双方所签房屋《租赁合同》。

五、优先权情况: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

六、风险揭示本租赁物权属清晰,属 我司 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

                         

福建省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租赁方案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茶园小区环南一村8座202单元1层202附属间

2.计租面积:202单元76.9㎡,202附属间7.56㎡;

3.租赁物现状:空置。

二、租赁目的、租金用途、租期、租金收缴办法等

1.租赁目的:通过对本标的物的招租,提高固定资产的运营收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单位收入;

2.租赁底价及确定依据:经市场调查,综合各方面因素,以2500/月为租金底价(含税)

3.租金递增率: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4.租赁用途:仅限于住宅用途

5.租赁期限: 3年 免租期: 

6.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进行,当月租金于每月5日前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最后月租金的贰倍

7.竞价方式:按相关规定,委托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承租方资格条件

合法存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该房原先即作住宅用途出租。如承租方需要重新装修装饰,应与出租方和大厦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装修方案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能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

4.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需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关水电和物业管理等事宜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另签协议,并按约定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应费用

6.承租方应严格履行双方所签房屋《租赁合同》。

五、优先权情况:无。

六、风险揭示本租赁物权属清晰,属 我司 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

                         

福建省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上一条:拍卖公告(2020/1/14)

下一条:拍后情况公示(津泰新村12#楼店面等)(2020/6/29)

网站地图